当前位置:热点 > >正文
【一线微观】
2023-08-16 00:54:50    聊城交警


(资料图片)

一线微观

17岁少年无证驾驶无牌“电摩”,

这可“驶”不得!

8月6日21时30分许,莘县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在新华路与大安街东100处有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接到举报后,莘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勤一中队民警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湖新华路与大安街路口发现一青少年驾驶一辆“电摩”,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此时“电摩”驾驶人显得有些慌张。

当即,民警对驾驶人身份进行核查,经检查,该“电摩”未注册登记机动车号牌,驾驶人未满18周岁,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随后,执勤民警联系该少年的家长,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目前,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少年无证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百吨王”上路危害大,

聊城交警:严惩不贷!

为严厉打击货车超载超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8月7日,茌平交警大队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5时许,茌平交警大队乐平铺中队民辅警巡逻至G105与黑龙江路交叉口北500米处时,发现有2辆涉嫌严重超载大货车,执勤交警将2辆涉嫌严重超载大货车引导至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经称重:鲁PN***5,限重49吨,实际总质量103.24吨;冀E0***Y,限重49吨,实际总质量125.88吨。

目前,违法车辆已全部扣至茌平区温陈超限超载检查站,茌平交警大队将严格按照“一超四罚”规定依法处理。下一步,茌平交警将继续保持严查严管态势,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皮卡车变“客车” ,

后车厢违法载人真危险!

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全力稳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华东中南片区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部署安排,莘县交警大队积极扎实开展联合整治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8月9日18时50分许,莘县交警在辖区国道240十八里铺路段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DT***3的皮卡车车后斗内坐满了人,执勤民警随即拦停该车辆进行检查。经过现场检查,该车除驾驶室坐了1人外,车斗内还拉载4人。在毫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一旦发生颠簸,极易发生严重后果。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指出乘坐皮卡车后斗出行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据了解,车内“搭乘”的人员,都是在附近干活的工人,为贪图方便,而且目的地距离不算远,应该没什么问题,便抱着侥幸心理,让工人们一起坐到车斗里往返。

随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陈某某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多一个也不行!

聊城交警查处一辆超员面包车

8月9日,茌平交警大队查处一辆超员面包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8月9日18时30分许,茌平交警大队博平中队执勤交警巡逻至在国道204与信通路交叉口北50米处时,发现车牌号为鲁PC***9号面包车后车厢内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随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经核查,该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8人。经民警询问得知,他们是在肖庄镇一个工地打工,返回梁水镇,想着在一起挤挤,没什么大问题。民警对驾驶员吕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乘客讲述了乘坐超员车的危害性。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后,驾驶员吕某深刻认识到超员的严重后果并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吕某作出处罚。

✦✦

微信服务号 : 聊城交警

新浪微博:聊城交警

X 关闭

往期话题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每日产业园区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2022016517号-15   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